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应警惕高额行政罚款
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应警惕高额行政罚款
作者:王强文
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应警惕高额行政罚款
据相关报道,江苏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(昆山)有限公司因研发部门的4台计算机分别安装了未经授权的AutoCAD等6套三维设计工具软件,总市值超过270万元,被江苏省版权局以企业商业使用盗版软件为由罚款80万。据悉,这是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作出金额最高的行政处罚。 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,使我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发生根本变化的决心。
近来,有不少企业反映收到计算机软件商的函告,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盗版软件,赔偿软件商损失,否则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并诉诸法院要求赔偿损失。对收到这些警告的企业应该注意了,这很可能软件商已经初步掌握了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初步证据,如企业对此不作反应的话,软件商通常会向版权部门举报,要求对企业进行查处并进一步收集有力证据。其实这种警告只是软件商维权的一个小插曲,仅仅是要求停止侵权,购买正版而已,更多的是软件商会在警告期间秘密收集证据,为下一步的请求行政部门查处、提出赔偿做好准备。
为此,大多数企业都感到无从下手,要不就立即停止使用,毁灭所谓从未使用过的证据,要不就立即花大笔费用购买正版软件继续使用,寻求软件商大发慈悲,不再追究其侵权责任,其实这些做法都是不够彻底的,风险依然存在。在这里我可要提醒广大企业了,停止使用,不代表你之前使用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,行政部门一样可以进行处罚,而且往往使用的时间甚长,你想彻底消除证据不太可能,如果你决定购买一小部分正版使用,以此来瞒天过海也不太现实,软件商既然能发现你存在侵权行为,也就能全面掌握你的使用情况,所以只要软件商认为自己的利益没有实现最大化,也就不可能那么轻易了事。我们认为,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本身有其专业性,复杂性等特点,一般人处理起来会比较棘手,也很难保障应对的有效性。此时,必须有专业人员的介入,对案情作全面分析以后,针对存在风险作出应对方案,以确保企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,防范于未然。(文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 王强文 律师助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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